主创片酬与节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钩!禁止收视率点击率等虚假宣传!广电总局拟定新规

时间:2022-08-09 15:10:41   来源:麦格云

8月8日,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就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。其中提到,要合理配置节目成本和主创人员片酬,主创片酬与节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挂钩,禁止开展收视率点击率等方面的虚假宣传等。
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就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“放管服”改革精神,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活动,确保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正确导向,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,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》《规章制定程序条例》,我局在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》(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4号)修订工作基础上,起草了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1.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(网址:www.moj.gov.cn、www.chinalaw.gov.cn),进入首页主菜单“立法意见征集”栏目提出意见。
2.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策法规司,邮政编码100086。
3.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cfgs@nrta.gov.cn。
4.通过传真方式发送至010-86093288。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8日。
 
附件:
1.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
2.关于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的说明
国家广播电视总局
2022年8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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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国家广播电视总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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